Monthly Archives: May 2020

5月结尾匆匆来,5月结尾缓缓去

敲下这个题目之后,就发觉有些无话可说。因为国际日期变更线的另一侧已经是6月1日。而5月的抽身之所以如此缓缓,多是因为,自己5月最后的一天,像是拔丝苹果,或是披萨里的奶酪,或是劲道的拉面,或是余香袅袅的火锅让一顿饭的时间吃成了一整天那般,从24小时,被拉拽成为48小时。

如果黏度和弹性达到了这个程度,即使有些什么想要说的话,也柔柔地被拉捻开,丝丝绵绵,像是蚕丝被一样,在干爽的空调间里,温吞地包裹着自己。

5月里的睡眠,是湿漉漉的自己躲入山洞,挨着新生起的篝火堆,身上被烤热后,冉冉升起的那层水汽。于是自己被那样的水汽笼罩着,映着火光,一时失神恍惚,但身子逐渐在被暖干。

5月里的天气,是洞穴外不远处的喧嚣吵闹,哭喊嚷叫。但外面狂风骤雨的咆哮,似乎也因为身边篝火堆时而发出的噼啪声,而出离地在我的耳中,静谧下来。

隔离期最适合看《闪灵》了

原文出处:
https://www.economist.com/books-and-arts/2020/04/25/the-shining-is-perfect-quarantine-viewing

译文发布:
http://jandan.net/p/107277

——尤其因为你永远猜不透它的深意
(原文题语:Not least because you will never work out what it means)

在斯坦利-库布里克(Stanley Kubrick)的恐怖经典《闪灵》(The Shining)中,Jack Torrance (Jack Nicholson饰演)受雇于一家“远景大饭店”(Overlook Hotel),成为其冬季看护人。这是一栋结构深邃的饭店,形单影只地坐落于科罗拉多洛基山脉中。“这不是什么耗费体力的工作,”在这项为期五个月的工作开始之前,经理告诉他,“唯一得要适应的,是冬季时,所需面对的极大孤立感。”这部电影改编自史蒂芬-金(Stephen King)的畅销书,首映于四十年前的五月。但它在那时所描述的毛骨悚然,却和当前世界的困境息息相关。

Jack并没有理会经理的警告。妻子Wendy(Shelley Duvall饰演)和儿子Danny(Danny Lloyd饰演)是他在远景饭店的唯一留守陪伴,这样的环境令他十分惬意:他计划在这平静祥和的环境里,创作出一部惊世骇俗的小说。但正如许多人幻想他们能在隔离禁闭期搞定一两项长期滞留的工作(译者按:并不能实现。或,并不易实现),杰克也同样错意了(译者本人也会错意了,摊手)。尽管《闪灵》和库布里克另一部充满哲思的科幻巨作《2001太空漫游》(2001:A Space Odyssey)前后相隔多年,两部电影却传递出同样的一个信息:如果三个人被滞留在一个限定的空间内,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其中一人将会发疯,并试图谋害其他人。

在1980年代《闪灵》上映之时,这部电影并没有如同《2001太空漫游》在1968年上映时那般迅速被大众接纳。原作者史蒂芬-金本人也不感兴趣。但这部电影的声誉却随着岁月层层积淀。现在你甚至无需看过原片,就可以知晓其中鲜明又鬼魅的荧幕画面,比如:身着蓝裙的魅影姐妹,以及电梯中喷涌出的鲜血潮浪。影片中红橙棕三色六边形纹路的地毯也被重制,并在去年伦敦设计博物馆的库布里克回顾展上,被铺置于展厅大堂。在电影史上,没有其他任何一款地板设计能有如此高的辨识度。

撇开那些著名的荧幕画面不谈,这部电影如今被推崇的原因,也正是其最初被批判的理由:它拒绝澄清影片的主旨,也不去解释其曲折的情节。Danny是否借由了他的精神力召唤了那些鬼魂?Jack在来到远景饭店之前是否就已经失常?他是否为60年前饭店里某个人的转世?又,当没有人负责除尘清洁时,这么大的饭店怎么会保持得如此整洁干净?

库布里克是一个广为人知的极端完美主义者。因此,他的膜拜者们相信,所有这些问题以及其它更多的问题都已经在电影中被尽数解答——只不过人们对答案的意见不统一而已。在2012年发布的一部纪录片《第237号房间》(Room 237)中,汇编了众多对该影片富有想象的阐释。有些听着很有些道理(这部电影暗喻了北美土著被屠杀的相关历史),有些又令人惊讶挑眉(库布里克杜撰了阿波罗登月,而这部电影代表了他隐晦的忏悔)。

这就是为什么《闪灵》在当下值得一看。这并不单因为,电影男主角所经历的巨大孤立感,是对现在隔离期的一种哥特式漫话。而且还因为,你可以一遍又一遍地观看这部电影,却永远吃不透其中包含的所有深意。

 

学习古语的真正理由

原文链接:
https://www.economist.com/books-and-arts/2020/04/30/the-real-reason-to-study-the-classics
译文发布:
http://jandan.net/p/107258

——探索古代文明的行为,是一种谦恭承让,而非自我标榜
(原文题语:Discovering ancient civilisations is humbling rather than self-aggrandising)

为什么要学习古代语言?它曾有着清晰的答案:因为没什么其他东西可供阅读。在中世纪的欧洲,尽管当时拉丁语口语已发生巨变,成为早期的法语和西班牙语,可阅读和书写仍然是拉丁文。在文艺复兴时期,被重新发现的希腊语,也成了受教育人士的瑰宝。从那时起,“古典文学”一词便逐渐有了势头。即使那时,地方语言已经被用于书写,人们依旧学习着拉丁语和希腊语,乃至这两种语言成为了教育本身的代名词。同时,因为教育仅限于上游社会与神职人员,所以它便也是权力的同义词。在英国,古典文学主要在上游社会内被授课,也因此被附着上游社会的威望。 比如Boris Johnson,这位老伊顿出产的现任首相,就总爱秀上几段希腊语。

如今社会,功利性地学习古典文学不再是主流价值观,可是古典文学的支持者们却及时转变了论调:许多人辩称,学习古代语言有利于锻炼思维。拉丁文或希腊语,以他们华丽多变的尾格语法,迫使读者和学生留意句中每个词的语法功能。据说,这也顺带提高了学习者的英语语法。但,学习拉丁文或希腊语真是所谓的最好方法吗?事实上,要学习那些语法变格,其实你可以学习一门当代语言,比如俄语或德语。而学习英语语法最好的方法,其实就是学习英语语法。

牛津大学的文学教授 Nicola Gardini 并不愿花时间讨论“拉丁语是否可以锻炼思维”。他去年出版的《Long Live Latin》(拉丁文万岁),书的副标题是“The pleasure of a useless language”(一门无用语言的乐趣)。他坚称,拉丁文课程并不是一项“认知训练营”,而是要能意识到其重要性:一个璀璨的文明曾建立在拉丁文之上。虽然罗马时代的伟大作品都有译作可读,且阅读拉丁原文需要花费心力。但Nicola Gardini说,学习拉丁文,将领着你步入古代世界那段历史时光,而并非将历史生拽到当下。

Mary Norris的父亲是一个消防员,他并不相信拉丁文的实用性,因此他反对女儿学习这门语言。但是Norris小姐现在已经是《纽约客》的首席编辑,并在去年出版了一本《Greek to Me》(希腊语之于我)来表达对希腊语的热爱。倘若说Gardini的书体现了他对拉丁语和拉丁语作者的热情,Norris的书则如同一次广义的希腊文化庆典,其中还伴有乌佐酒和跳岛游(译注:Ouzo,一种希腊的渣酿白兰地;跳岛游:island-hopping)。她学习了希腊语的古语和现代语两种语调,并从中感受到了出乎意料的吸引力。她总结:希腊语,是性感的——尤其对于她这样钟情文字的人来说。古希腊语还给英语带来了许多生僻的词汇,以至于Norris小姐一开始被人问到“dipasa?”(口渴不?)时略微一惊。因为英语中的“dipsomaniac”(酗酒狂)正用了这个希腊的日常语做词根。

Coulter George的新书,《How Dead Language Work》(故语何用) 提醒人们希腊语和拉丁语并非仅有的古代语种。身为弗吉尼亚大学语言学家的他,撰写的篇章中涉及了希腊语,拉丁语,古英语,梵语,古爱尔兰语,以及希伯来语。除了希伯来语,其他语种都和英语一样属于印欧语系(Indo-European family)。George先生乐衷于在这些语言中寻找相互关联,同时也陶醉于鉴定各个语言的独特之处,比如:拉丁语系有离格词(ablative absolutes)(像是:mutatis mutandis (中世纪拉丁语:“已经做出必要的改变”));古英语中的诗歌成分(像是 banhus,“bonehouse”,意思为“身体”(body));又或梵语词汇,通过“连接音变”(sandhi)的法则,会根据相邻词汇来改变其发音。如果你还想来点更有挑战的,古爱尔兰语的难度会让拉丁语学起来像闲庭信步一般。

那些希腊语,拉丁语,梵语等非常复杂,同时还缀有独特的语法格式。或许有人觉得,这种复杂性会锻炼使用者的思维,使其思维达到更高的水准。但事实上并没有。所有的语言对于其使用者来说,都极其简单。此外,并不是所有的古代语言都如同希腊语或梵语这样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古代中文就完全不同于拉丁语:汉语几乎都是单音节的,而且在讲话中没有刻意区分这些音节。但这不代表古汉语就简单,只是说,学习它会有着不一样的挑战。

Gardini先生给出了另一个学习古代语言的理由:“我们生活的故事仅是漫漫历史中的一个片段……生命的开始远远早于我们的诞生”这个理由完全就是(学习古代语言的)实用性理论的反调——-这是一个谦逊的,出离世俗的理由。因为2000多年前的智者们曾使用过,所以去学习这一门语言。这是对这个世界的赞美。你因此而去学习一门语言,则并非为了优化自我,而是为了超脱。

not just sport, so is life

“We’ve all been underestimated and counted out. In those moments we felt like it was over. But it’s when we’re given no chance that we somehow found that last bit of strength to keep fight.

And then we did when no one thought we could, not even ourselves. We came back from the impossible, from being broken. We found a way when it seemed hopeless. We came back when we should have been long forgotten. We did it time and time again. But if we learn anything from sports it’s that no matter how far down we may be, we are never too far down to come back.”

第1300部观影记录留念

豆瓣上标记了第1300部已经看过的电影。严格意义上来说,看过的电影,对有6-7成可以有印象。成长中,别人的故事就是泥泞山道上的一块块路砖。每每踩牢一块,就能有机会向前向上多走一步。

还没有机会仔细挖过林肯的身平。但是前不久有读到一个红蓝两党对美国建国以来所有的总统进行打分(我试着把原图link找来放在了下面)。川懂爷并不意外地落入底层。而顶层则由国父与林肯携手共撑。这样的一个人设,试想一下,在德与行两方面估计都有着常人难以企及的高地。但因为缺少史实的了解,所以这里只能就电影本身,以及电影所呈现的,DDL版本的,林肯来做一个记录。

化妆术和DDL相互呼应,把林肯儒雅的气场和样貌几近完美地呈现在了荧幕上。全片的色调走暗淡风,或许是希望将戏剧化的主题内容,尽可能往史料氛围上拉拢,以帮助观众获得更多地代入感。而略有戏剧化之处,多半就是在国会山里各个议员针锋相对剑拔弩张时的言语。此外,在片头,用了一丝抽象风格来描绘林肯的梦境。也借助Molly对梦境的解读,来把全片的主题内容点出,即宪法第十三条修正案。

一如林肯这般满腹经纶,却在电影全篇不做冗余的演讲描绘。著名的葛底里斯堡宣言,林肯本人一字未说。导演与编剧设计为,在电影的一开始,让年轻的白人黑人士兵在战时前线当着林肯的面背诵出来。这个角度十分精妙,因为“年轻人”“群众”“黑人与白人”这些标注,体现了林肯的演讲已然深入人心。这一幕的真实性or戏剧化与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当观众意识到这一层设计,又或者并没有意识到而仅是被开篇混乱的战场所震惊,便从影片一开始就全片的精致程度寄以厚望。而后,一次升旗演讲,仅仅寥寥几句话,林肯的随和大度,或许有点滴学究气却丝毫不会掉书袋的睿智,就已经向观众一点点展开。

影片的故事结构基本上由两部分组成:一方面,宪法第十三条修正案是主干。电影以这项修正案的推行来作为切入点,给观众一个视窗,去了解当日的时局,游戏规则,社会焦点,以及那时候的人。但宪法修正案并不代表林肯。无疑,林肯推动了这条修正案的通过,但如同修正案的通过所需要的数百张议员的投票,真正困难的在于如何能将这盘散沙聚到一起。在这个过程中,林肯的视角之宽广,思虑之缜密,行事之果敢,一一绵藏于影片的叙事与对白之中。另一方面,为主干提供养分的枝叶,即林肯自己的生活。我以为,一个人在面对日常生活琐碎时的反应,可以最真实地体现其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和逻辑体系。林肯的温柔和威严,睿智和沉稳,都如阳光一般洒落在他身边的各种人和事物上,无论那是温暖的又或是灼烫的。遍洒在他的家庭成员,工作伙伴,他的日常起居,他不拘小节简朴踏实的衣着,或是肩头裹着毯子的他在屋内各个房间踱步,又或是跪倒在儿子面前,让孩子爬到后背上,再用手撑起背着小Ted的干瘦的身躯。

我忽然想到数年前遇到的一个清华老教授,在他住的hotel房间内,看到他跪在一张椅子面前对着电脑忙着各种事儿。身边的人说哎呀您不坐着么。他显然是没太在意这些细节,随口笑笑:这个,人嘛,有时候跪一跪挺好的。然后想到自己曾经在公司内蹲跪在地上给一旁的人说事儿,老总愣了一下,说,果然是美国回来的,不太在意细节。

细节?不,细节是一定在意的。而且,细节是很重要的。只是,什么是细节?又或者,某样事物,在何时是细节,何时不是细节?又且,当事人如何去判断它的是与否?

一如林肯这样的电影,本身属于以艺术化手法讲述历史故事。若是上升到了艺术,一如上升到了科学,以“术”来要求,则根本没有所谓“细节”一说。因为根本不分粗细,只分权重。一切都要尽最大可能做好。斯皮尔伯格基本上中规中矩,做到了一线导演该做的事情。而DDL所扮演的林肯,从语音语调乃至脚步的轻重,也都拿捏到了我所能想象到的极致。

事实,真实,往往不如虚幻来得讨喜。所以豆瓣大众给分仅在四颗星,并不奇怪。因为这样的电影并不会有很多超预期的情节。表演艺术再如何戏剧化,也终究敌不过现实。但这原本就是一部娱乐性有限的电影,又或者,不是所有人都会以现实,真实,为乐趣。

人们都乐此不疲地盼望着某天的暴富永生美人环绕,或是坐吃山空地祈求着世界和平移民火星。这样的想象充满了美好。以一部分人的价值观来说,这样的想象作为梦想理想也恰如其分。但是正如林肯的大儿子在看到了现实的一角所经受的打击和触动一样,真实现实的一切并不那么讨喜。但电影中所展现的形形色色的年轻人们,虽然我没有考究过真实性,在剧本中没有被现实击垮,反而堵着气任着性向前走着,让我由衷地觉得这个世界的未来还是会像林肯与斯蒂文斯他们期望的那样,虽然曲折,但总归能更好一点吧。

——假若这些年轻人,能有林肯这样的人领导和感染着。

 

US presidents ranked

https://cognitivefeedbackloop.com/all-the-u-s-presidents-ranked-by-greatness-b5f6a0b6dc3e

exact

在屋子里挣扎了一小会儿,大约前后有两个小时吧。又顺带挖了一下自己lost control的原因。大约午饭点儿就到了。却又发现已经没有了体力来做饭。发了会儿呆,然后拾掇起自己,很迅速地下楼开车去Publix买了午饭。接着干脆利落地赶回来。刚进屋,塌下来的天就开始瓢泼大雨雷声四作。

一切如此exact,说是lucky也不坏,但是exact是个多好的词。

唯心地说一句,感觉冥冥之中都会有安排。我就还是得牢牢抓好自己,做好自己的事儿。
“好好爱自己,认真待他人” 自己对别人说的话,也时刻对自己说。

归属感和支配欲的混淆

今天上午折腾了一圈,发现宅着的学习状态越发低下。于是中午之前,拍了拍脑袋,收拾起书本和工作本,顺路去publix买了700卡的sub做午餐,打算潜入办公楼会议室,深宅一下午以找回去年年末时高强度学习的状态。结果到了楼下发觉自己办公室的钥匙没带,同时办公楼四周停了众多车辆。内心一怂,又折返回来。(怂字,其实该改成 “从脑”)

于是回到屋子里,面对着空荡荡的电脑桌吃着三明治。 然后看着眼前的小屏幕,心里蠢蠢欲动地想着,是不是把前两天没有打完的游戏继续打了。可忽然又觉得心里有种说不出的难受感。三明治吃完,觉得不饱。气泡水也喝得人迷迷糊糊。于是跑去一旁抓了一把花生。认认真真地对着空气,剥花生壳,噼里啪啦地捏碎之,然后一个接一个地扔到嘴里。一个劲儿地打算把花生吃完。

明明有一枚想要学习的灵魂,却敌不过大脑?于是,不甘心,就继续专心地剥着花生壳。

于是想到了昨天聊到的,回到故土的归属感的问题。当时自己临时抓了一个点来分析如何定义归属感。回到故土之后,感觉一切都很熟悉,好吃的,好喝的,好玩的。于是有种归属感。

这算归属感吗?

我当时用了一个相对的体量来描述:我自己对归属感的定义,是把自己变得很小,而所归属的对象是很大的。然后自己投身回到根基,或是正视与根基之间的联系。
或者说,如果我是当初根基衍生出的一片叶子,那么归属感应该让我有种“理所应当地反哺”的行为。或者说,在对自己进行定义时,可以清晰地帮自己做一个选择。这也是不坏的。

诚然,如果说,借助这样的归属感,将本末倒置,即,让创造自己的环境围绕着自己转,以获得被服务,被簇拥的感觉。或许比起“归属感”来说,定义为“优越感”或是“支配感”更加强烈。

这样的心理活动,或许和“归属感”能有一些交集。毕竟“权力”和“爱”一样,是众多人的向往。但是两者是有区别的。权力在于支配和获取,而爱则在于包容和给予。从这个角度来看,去定义“归属感”,其实需要仔细地解构。

然后我就想到了自己对语言的喜爱,同时也有对支配这项工具的欲望。但终究其实是对自己的思想乃至思想背后的灵魂,寻找一丝延续成长的路径。然后我的花生就剥着剥着要吃完了。然后觉得脑袋虽然有些昏沉但不至于困倦,如果把自己稍微按在桌子前,搞不好还能再多学一会儿。然后想着不如把自己脑子里闪现的东西迅速地记录一下,然后再回到自己容易开小差的战场上继续试着啃点儿什么下去。

其实很难理顺啊,这些点滴的情绪,以及形成这些情绪和意志等,背后的逻辑。
单靠神经科学可能还不够有效地解决问题。

5-3

在思考如何从《经济学人》中挖掘更多的资源,可又觉得似乎不需要再去订阅。忽然想到图书馆一直都有相关资源可供借阅,是否会有电子版?

于是给图书馆管理员写邮件,大约半天后得到了回复。果真有相关资源。虽然没有了图片,但是也没有了扰人的广告。除此之外,还有众多其他的杂志。

于是忽然觉得,如果身体允许,如饥似渴地去阅读,汲取大量信息。或者说,是让大量信息通过头脑。然后让自己锻炼出捕捉重点信息的能力。忽然觉得这和绘画过程中的观察力一致。
然后再能写下来,便是另一层功底。

此外,张佳玮似乎许久没有更新了文字。每每看到他写一些心理剖析文,都觉得是他本人的自省。或许属于类似体质的人?或许会有类似的困惑?长我3岁似乎。那么,是不是终于可以不惑了?

后浪那篇演讲,在朋友圈果然激出很明显的两类人。田野调查也便如此。而良莠不齐的各大论坛,也对演讲稿内容和设计分两个极端评判。
我只关心,演讲稿到底是谁写的。我以为,那个演讲稿是真的有水平。

如何居家工作?参考一下神经科学

原文出处:
https://www.vanityfair.com/news/2020/04/how-to-work-from-home-according-to-neuroscience

译文发布:
http://jandan.net/p/107120

我曾经从一个书商那里听过一个老绅士的故事。这个人靠写小说为生,并在家庭办公室内写作。这个人会在每天起床后下楼和妻子一同吃早餐,然后完成近五十年内从未间断的一系列晨间礼仪,包括:淋浴,剃须,穿上标准三件套,配上蝶形领结和四方手帕,拎起公文包,然后向自己的妻子吻别。随后走上仅约10步远的家庭工作室,关上门开始他早晨的写作工作。很显然,这个人已经推断出在家工作的唯一方法,就是假装他不在家。自我欺骗通常被认为是一种精神病态,但是在居家工作的情况下,它反而成为了一种维持精神健康的方法。这是一个自己和自己对抗的思维游戏。

事实上,科学似乎也赞同这一论述。我已经和神经学家,心理学家,科技工作者们乃至众多作家们交流过“居家工作”这一挑战。尽管实施的方法或有区别,但人们都一致地认为关键点在于,必须令自己觉得不在家里。所以说,像那位老绅士一样穿戴整齐,的确会关系到工作效率。诚然,你并不需要打上领结,或是套装加高跟鞋。但这穿戴整齐其实是个可取的指令,它将告知你和你的大脑,一项全新的工作即将开始,而这些穿戴便是这工作的重要的第一步。

数年前的一段时间,我曾挣扎于多线程工作的困境。那时候我需要写一本书,还得写一系列新故事,同时还在做播客节目。我联系了加里-斯莫(Gary Small)教授。这位教授任职于西美尔神经科学与人类行为学研究所(Semel Institute for Neuroscience & Human Behavior),告诉我说,人类大脑总是试图寻找一个阻力最弱的途径来做某件事情,(这正如人本身总在一天结束时最为懒惰,我们大脑也没什么区别)。因此,你得诱使自己进入专注的状态。教授建议把家里规整出不同的区域并标注好相应功能,用以完成相应的工作。拿我作为例子来说,当我做一些新闻类相关工作时,斯莫教授建议我坐在一个特别的区域,比方说一张标注过的椅子,同时在临近处放置一些大脑可以迅速识别的物件,比如一支香熏蜡烛,一朵特别的花,或是任何传递出信息:“我目前在这个区域,我要做这样事情。” 当我需要写我的书时,我该在屋子里找另一处来做这件事,而这个地方则有不同的标志,不同的椅子,及不同气味的蜡烛,又或哪怕是仅仅调整一下灯光的模式。在这些微小且无伤大雅的暗示下,大脑可以很快分辨:你是否正在此处工作,又或是做这件事而非另一件事。这个方法令我感觉耳目一新。而这套理论并不是说你需要在你的后院建一个家庭办公室来提高工作效率;它其实朴素地告诉我们不要在床上或是沙发上办公。找一个地方专门标注好,只用来工作,而不做任何其他事。哪怕仅仅只是换一个座位。

介于科技在我们工作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合理选择相应的工具也有助于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率。考虑到斯莫教授的理论提到,大脑能把任何事情关联起来,我坚信在手机上工作将会十分糟糕,且我们应该尽一切可能避免这样做。试想一下:我们用手机给朋友发短信,看有趣的无聊视频,怒发推特并提及川懂爷,浏览各式照片,扫过各种约会软件。然后,在那个同样的小设备上,我们真能以为自己可以敲上一封重要的工作电邮?除非是紧急情况,我永远不会试图在手机上办公。

当技术设备涉及到居家工作时,电脑事实上有着和手机一样的问题。在一台传统的个人电脑上,软件通常被设计成为可叠加的窗口模式,以方便人进行多线程操作。显然,这也成了一种干扰。为了避免那种传统的电脑系统限制我的工作能力,我已经尝试尽可能的在一个配有物理键盘的iPad Pro上工作。当我写作时,我把物理键盘用起来,使之像是一台电脑。而当我把键盘撤去时,它就又变回一个平板电脑。我就将它竖着,像翻阅杂志一样阅读自己刚刚完成的写作。而阅读时也常常换个地方坐着,以试着伴随换一个新的视角。我这些日子主要在iPad工作的另一个原因,是上面的app打开时会占据满整个屏幕,所以我的注意力不会被其他弹出的东西,比如川懂爷的白宫发布会,所分散。而事实上,研究人员和科技工作者在过去几年已经指出,对光线,弹窗,通知,乃至色彩进行限定,会有利于人们对抗分心。此外,我还煞费苦心地把所有的设备都调成“免打扰”模式。这样在我写作时,就不会被成串的短信提示打断我的工作流程。

在2010年纽约时报的一个访谈中,塔夫茨大学阅读与语言研究中心主任玛莉安-伍尔夫(Maryanne Wolf)与我就语言和技术话题进行了交流,并向我解释了为什么人类大脑在不同的趋向过程中容易受到影响。伍尔夫的研究发现,人类的大脑起初并没有适用于阅读文字,但随着时间发展,我们的意识侵占了部分的大脑,用于辨别事物,并将其转化成为可阅读的一种存在。所以说,我们或许曾经看到一条蛇,并在我们的大脑里响应“那是一条蛇!”,而如今我们用大脑同样的区域来响应“那是字母S!”。因为这样的缘故,尽管我们为了一个可期的未来隔离在家,尽管我们感到在一个充满干扰因素的家中完成工作几乎是不可能的,我们事实上可以(且可以迅速地)调教自己的大脑,让其接受这一全新的常态,并做适当地微调。但这里有一个极其重要的预警:如果像我这样需要同两个幼儿一起在家隔离,我则真的,至少目前,一点儿办法也没有。比如,这周早些时候,我正躲在树丛里参加一个Zoom会议,我儿子大步踱进后院,大声嚷嚷:“爸——–爸!你在哪!?”